【关于提供网站备案核验相关材料的紧急通知

尊敬的客户,您好!

    为切实保证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对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的核验工作。

    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您的网站如含有:论坛、聊天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视听节目、网络文化等互联网信息内容的,在履行ICP备案手续前应获得相关前置审批部门的批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需要备案并及时更新备案信息,保持备案信息的准确性与及时性,为避免因未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影响您的网站正常运营,甚至被行政处罚,请您立即提供以下资料,我们会配合您,并代您办理网站备案的真实性核查或更新相关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在9月20日之前完成备案核验材料的提交,请于9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我们,由我司统一汇总提交,切勿传真!

    如未按时提交相关核验资料,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将注销备案,停止网站解析,请悉知!

 

【关于未备案网站关闭及服务期补偿的问题声明】

    对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备案手续的网站或者出现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我们将按有关法律法规,配合省通管局执行“关闭网站或暂停服务”的工作,因此产生的网站无法正常访问或网站备案被注销或行政处罚等,由未履行备案的或者出现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的所有人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本公司对因此导致的,被关闭网站的服务费用不予退款;但如网站备案恢复后,我们将给予与网站关闭或暂停服务时间等长的,网站主机空间服务延期的补偿,其中主机托管用户除外,存在违法信息内容的网站除外,特此声明。

                                               

                                                  2010年9月1日

备案真实性核实急需资料如下 (点击下载)

备案真实性核实急需资料如下: (点击下载)

编号

资料

要求

数量

单位

个人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参加过2009年年检)

加盖红章

2

                 

             

2

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

加盖红章

2

3

系统中现登记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需授权书,请核实我司提供的现备案系统中登记信息,如需修改,请重新填写相关表格

身份证复印件2份
授权书 2份

2

2

4

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在网站主办单位处盖章

2

 

 

 

 

    鉴于上级通知过于仓促,我公司客户众多,无法上门服务,感谢你的支持和配合。请接到通知后尽快收集资料,按照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的要求于2010年9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我们,切勿传真!

授权书(2份)、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2份)请点击下载!备案真实性核实急需资料如下 (点击下载) 图章签名及复印资料务必清楚,不清楚无效。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12-65684270

:572773           Email:webmaster@hz-ke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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